国企改制生“怪胎” 企业为何冒出两个董事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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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19:01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1月30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国企改制原本是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然而最近陕西省西安市一家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却产生“怪胎”:一家企业冒出两个董事会,老董事会被赶出了办公大楼,新董事会又得不到权力大印,高层管理陷入瘫痪。 “规范”股权催生新董事会 西安宇翔汽车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宇翔公司”)前身是西安市交通局下属的国有企业西安汽车修配厂,始建于1961年,曾是陕西省三大专业汽车修理厂之一。1996年,西安汽车修配厂兼并了西安汽车配件公司,两年后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更名为宇翔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230万元。改制时,原有企业负债和资产相抵后为零资产,为了安置并优惠职工,公司采取股权平等、每人一票的方式组成股本,原企业1000多名职工中有447人集资入股,每人购买了5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公司股份,包括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及董事长、总经理也是每人一票。 但在随后的几年里,董事会或以优惠条件,或以苛刻要求诱迫近300名股东陆续下岗、内退或停薪留职,至今在岗的股东不到140人。但离岗的股东一直和公司保留着劳动关系,公司一直为他们缴纳着“三金”。 今年3月15日,公司董事会出台了《关于清理不在岗人员劳动关系的补充规定》,决定全面清理公司不在岗人员的劳动关系。紧接着又出台了《关于清理不在岗人员及规范股权的通知》,“决定对不在岗人员仍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不在岗人员应于2003年3月21日办理手续,过期未办理者的股份等同总公司收购。不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此举引起广大股东强烈不满,200多名股东自发签名多次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要求表决这两项规定,公开公司4年来的所有账务。但董事会以一些签名人员劳动关系已被清理,不再具有合法股东身份,另一些签名人员是否为本人意愿还待核实等理由拒不召开股东大会。 4月9日,近300名股东聚集在公司大门口,要求与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顾有瑜、总经理曾照祥等人对话,但遭到近百名不明身份人的阻拦。股东们现场自发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维权清产小组”。随后,双方发生冲突,造成2名股东、1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维权清产小组成员和原董事会成员一起给公司一些办公室、财务室,包括顾有瑜和曾照祥的办公室门上贴上了封条。 12天后,公司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再次自发召开股东大会,以不计名投票表决方式,罢免了现行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选举成立了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进驻公司办公大楼,老董事会成员被赶出。此时正值防治非典时期,新董事会成员自己掏钱购买防非药品发放给员工,老董事会也向员工发放药品;老董事会带走了公司所有公章,新董事会无法行使职权。 股东的几点质疑 记者在公司采访时看到,整幢办公楼冷冷清清,许多办公室门上贴着代表新老董事会的一黄一白两张封条。股东们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两点质疑。一是擅自修改公司章程,剥夺股东权利。改制时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在广大股东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中的公司章程却变成“股东代表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篡改后的章程既没有以任何形式向股东宣布,也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登记。但它却把400多名股东的表决权、监督权等剥夺得一干二净,致使他们4年来无法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二是采取非法手段,不断让股东“下岗”。原董事会或用苛刻上岗条件、或用优越的离岗条件迫使、诱惑部分持股股东内退,减少在岗股东人数。许多股东“下岗”是在企业劳资部门和工会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还有数十对双职工被迫双双下岗。他们举例说,2002年8月初,总公司下属东汽联公司,让公司职工在私企报名应聘,应聘条件是一天工作12个小时,一个月休息两天,底薪300元;在试用期间总公司代缴“三金”,三个月后,“三金”全部由个人交纳。30多名股东认为上岗条件太苛刻,不报名应聘,结果全部被迫“下岗”。 在大批股东“下岗”的同时,公司领导却纷纷将自己的亲属调入公司:顾有瑜的女儿、曾照祥的前妻、其他管理层的七姑八姨等等,都先后进入公司,有的分到了房子,有的当上了经理,有的不干活照样拿钱。 股东们说,几年来,公司不断让我们下岗,生活无保障,医药费难报销,精神压力日增,有的甚至自寻短见。但董事长顾有瑜却两次出国旅游,花掉几十万元。住高级宾馆,吃上千元一顿的饭。公款私存在外投资办公司。股东代表说,原先股东们对公司领导用公款以个人名义投资多家企业只是心存疑问,但掌握了投资企业的登记资料证据后,让他们大吃一惊。宇翔公司的档案材料显示:从1999年至2002年,公司董事会成员先后以公款私存的方式,以个人名义投资注册了“西安典雅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东汽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岛保税区丰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合计注册资金720万元,顾有瑜、曾照祥等主要领导又成为这些新公司的法人。股东们介绍,名列“西安典雅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原公司董事蔡明乐、宋安庆及党委副书记李栓印均证明:直到今年5月初,他们才知道自己在典雅公司“投入”了10万元的股金,他们说,典雅公司有关资料上的签名和盖章全系伪造。 谁来制约董事会 一家企业出现两个董事会的现象,在西安引起很大反响。此间经济界和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这件“怪事”反映出国企改制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董事会如何代表股东利益,其行为如何受到广大股东制约。 《西安市股份合作制条例》规定:“持股人因死亡、退休、辞职或者被企业辞退的,可由企业收购其所持股份。”显然,“不在岗”并未被列入。公司以“不在岗”为由强行回收股东的股权,构成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侵犯。 西安市交通局有关人士表示,自从该公司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后,实质上已无主管单位。交通局只是领导该公司的党团组织,涉及到股权事宜,无权过问,只能起协调、沟通作用。 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那么用公款以个人名义投资开办新公司当属违法。公司法明确界定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但从宇翔公司的实际操作看,诸如修改公司章程、投资开办新公司、用公款以个人名义投资等等重大决策,甚至监事会成员都不知道,全是董事会说了算。 按照法律规定,超过总数四分之一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需要董事会召集。有人质疑股东自发召开股东大会并选举产生新董事会,程序上是否合法?但股东们认为他们多次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而董事会不予理睬,他们是在原董事会“不作为”的情况下被迫为之,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据了解,股东们也曾就董事会不作为或乱作为联名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但法院不予立案。法院的解释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底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宇翔公司不在公司法涵盖范围内。(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