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被他人“借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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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0:22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红金实习生杨琼)一幅1999年曾获全国首届十佳广告摄影房地产类金奖的广告摄影作品,2001年被重庆科华(企业)有限公司在销售“中华广场”时使用,作品作者、广东著名摄影师吕群以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提出了20万元的索赔请求。市一中院昨日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1998光系列之色温构成》是吕群花两年时间拍摄的广告摄影作品,并成为广州一处外销花园别墅的主打广告图片,创造了广州房屋销售的纪录。2001年9月29日,吕群发现重庆科华(企业)公司在销售两路口“中华广场”楼盘时,在重庆某报上刊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