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近千店牌未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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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0:22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颜乔)按规定,店面招牌也属户外广告,须经过城管部门审批后才能使用。然而,龙溪城管监察大队在日前的整治中发现,有近千家店铺的招牌未经审批。龙溪城管大队办公室张主任称,他们在本月初开始对户外广告整治,结果发现近七成店铺招牌未经过审批。根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规定,店面招牌属于户外广告,应经城管监察部门审批,颁发统一制作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后才能使用,未经批准就属违规。目前,他们已开出200多张整改通知书,预计在12月底全部整改完毕。(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