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1月27日电据中新社消息,台湾“立院”27日下午4时40分展开“公投法”表决大战,在朝野多数“立委”弃权的状况下,民进党“立委”蔡同荣的“‘变更国旗国号’列入‘公投’适用范围”的条文未通过。而国亲两党的“公投入宪”版本经8次表决后过关。此外,国亲两党也如愿通过在“行政院”下设立“公投审议委员会”,得以审核“公投”提案。据了解,“公投法”争议点之一在于“统独公投”的发动权,民进党版本中,民进党团深怕会“失控”,因此只有陈水扁有“统独公投”发动权;蔡同荣版本主张由民众发动;国亲 党团则是根本不支持“统独公投”。“不设限公投”不能过关昨日表决最为关键的国亲第2条修正版本,最后关头排除了任何有关“国旗、国号、领土”变更议题,适用事项属“宪法修正案”之复决,公投主管机关由“行政院”(全岛性“公投”“行政院版”是中央选举委员会)、“地方政府”(“地方性公投”),形成了一份无正、负面表列的提案版本;表决结果仍由蓝军稳住人数优势,以113票赞成、94票反对、2票弃权成功过关。换言之,明年“320大选”“行政院”确定无法办理“咨询性公投”,不过,民进党所提“防御性公投”概念,在蓝军开放投票下通过。名词解释公投制宪所谓“公投制宪”,就是以全体公民投票的方式,对宪法草案进行投票表决。台湾已有一部实施已久、为民进党及陈水扁政权所依托、绝大多数台湾民众并不反对的“宪法”,即“中华民国宪法”。如果一定要制定新宪法,首先就必须对原有“宪法”进行处置。处置办法之一为对原有“宪法”进行公民投票的直接表决,或国会的间接表决。陈水扁妄图通过公民投票制定“新宪法”,并在其中加入“台独”内容。据《南方都市报》新闻资料版本各异的“公投法”国亲版:国亲党版的“公投法草案”,该草案排除台当局发动“公投”,并且不允许“统独”、“宪政层次”等搞“公投”,并明定“公投”与明年“大选”脱钩。但国民党会坚守一贯立场,主张中华民国的存在,倾向维持现状,但人民有权提出变更上述议题的提案。民进党“立委”蔡同荣版:“公投法”不应设限,不管是“制宪”、“修宪”、“统独”等,都应纳入“公投”。民进党版:民进党在2003年9月8日晚间整合出蔡同荣“加强版”的“公投法”草案。整合版本据称还纳入“防御性公投”概念。“行政院”版:包括“领土变更”、“更改国号”等议题,都可以列入“公投”。美方表态白宫称如台湾触及“独立”美国绝对反对人民网11月27日消息白宫发言人办公室26日发布消息说,美国虽然没有明确要求台湾在“公投”及“制宪”问题上表明不涉及“统独”议题,但类似的讯息已经多次转达给台湾当局,美国不愿意看到台湾有任何“台独”或导致“台独”的举动,而且已经向台湾表明这样的举动将是危险的。如果台湾有任何动作触及“独立”问题,这位官员说美国将绝对的反对。(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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