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本意不应是政绩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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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2:52 京华时报 | |
作者: 林衡玉来源: 民意考评应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民意考评应成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参数。民意考评有其独立的价值,而不仅仅是政绩考核的一个环节,更应防止走过场。要将群众监督落到实处,需要还原民意考评的本来意义。 群众不满意,一方面说明政府工作做得不够好,或者信息公开不充分,与民众沟通不够;另一方面也说明日常的群众监督过于薄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应该贯穿在政府行政的全过程,不应只停留在年终考评。让民意考评成为一种监督政府工作的常态,让百姓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重视和解决,这是我们当前的制度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民意考评不是为政府和领导的政绩服务的,如果日常工作中将民意考评和监督置于关键性地位,群众的不满意就会及时化解并越来越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