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没打成 耄耋老汉告“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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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3:07 时代商报 | |
官司没打成耄耋老汉告“律师” 本报讯(莫言 主任记者 赵桂华)只因为他人在自家院内盖了房,年逾八旬的王老汉认为其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10年后才请律师,律师找到相关部门咨询后发现问题不能得到解决,遂将律师代理费退回,不料王老汉却以律师不履行诉讼代理义务为由,将律师告上法庭。日前葫芦岛市连山法院审结了该市首例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一 原告王某,今年88岁,是锦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退休工人。在葫芦岛市连山区新房号原有民房三间,1985年李某在他的院子里盖了房,于是王老汉认为他毁坏其梨树、水井、厕所,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可是直到1995年2月,王老汉才请了一位律师帮他代写诉状,后来又因诉讼代理费问题,王老汉没有提起诉讼。2002年12月初,王老汉通过他人找到了在法律服务所工作的法律工作者郝某,以要求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为由,要郝某为其诉讼代理,并给郝某代理费900元。郝某经过找相关部门,认为王老汉所诉要求不能解决,于2003年6月找到王老汉儿子,通过其子将代理费退回给王老汉。但王老汉却认为郝某不履行诉讼代理义务,致使他诉李某的赔偿案超过诉讼时效,故将郝某诉至法院,要求郝某赔偿他经济损失3800元及其他损失7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老汉在与郝某诉讼代理合同终止后要求郝某赔偿李某给其造成的损失,没有法律依据,故法律不能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