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有形市场运作公开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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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6:43 深圳商报 | |
建立反腐保廉预防体系 土地有形市场运作公开规范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根据全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结合规划国土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了″资源配置市场化、行政行为法定 我市土地有形市场正式挂牌运作以来,共组织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会25次,成功出让用地40宗,成交面积257.5万平方米,收取地价款77.2亿元,平均超出保留价36%,经营性项目用地100%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我市土地有形市场运行公开、规范,影响越来越大,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2002年初,该局取消了甲方推荐投标人和参与评标的做法,同时,将水、电、气等专业工程纳入招投标范围。两年来,我局负责的工程全部按规定在建筑有形市场交易,共完成工程招投标22项,105个标段,工程总投资标底价为37.6亿元,实际中标价为24.5亿元,节约投资13.1亿元,平均下浮34.8%。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局的行政运行过程中严格按依据和程序办事。他们的做法是:一是规范会议决策制度。该局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业务会议和局技术委员会议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包括各种会议的议题范围、出席人员、会议周期、会议程序等,形成了该局专门的会议决策制度。资金使用调拨、业务审批等重大事项都必须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二是坚持重要项目的会审联审制度。对重要建设项目用地选址、非经营性用地的初审(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重要行政处罚的作出、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重要的征地拆迁业务和历史用地遗留问题的处理等,必须由局(分局)以业务例会的形式组织会审联审,必须有局法律工作者到场参与审核,提出法律审查意见,否则,视为无效。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