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这种“碑化”管理应打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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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6:50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周东飞 时下,一些部门或单位将“九不准”、“八禁止”之类的规矩、制度精心装裱挂在墙上。应该说,这是一种值得肯定的工作方法。因为这有利于让人们知晓内容、明白道理,并起到相应的动员作用。但做这些工作既要有度,又要求实,绝不能满足于做了这些工作就算了。事实上,在一些地方,一些制度贴在墙上并没有落实,结果被老百姓戏称为“墙化”管 其实,在没有墙的地方,类似的形式同样存在,所谓“碑化”管理便是其中之一。据媒体日前报道,北方某地有一段上千米的未开放古长城,有关部门在此立有石碑,上面是政府关于加强长城保护管理的中英文通告:“长城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在长城上设置摊点、设卡收费……”可事实上,当地居民长期在碑前搭着铁梯、设卡收费、摆摊卖货,竟没有人管。 职能部门为保护长城而发出告示,当然很有必要。但是,对于保护长城这项工作而言,发出告示仅仅只是一个起点,之后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深入实际,依法履行保护职能,防范和打击损坏长城的违法违规行为。然而,从报道中居民私自开发长城资源的情况来看,很难说有关部门真正履行了职责。立碑本无错,但如果将立碑当成工作的全部和终点,这就有“碑化”管理的嫌疑了。应该看到,类似的“碑化”管理并非个别。比如封山育林,有些地方的精力既不放在封山上,也没有放在育林上,而是在路口立起刻有相关规章、规划的石碑了事。更有甚者,某地封山育林工作的重头戏,是将有篮球场大小的“封山育林”四个大字刻上山头。整座大山都成了石碑,可谓“碑化”管理的大手笔。 说到底,“碑化”管理的实质是形式主义。管理者以立碑的风光形式取代真正需要落实的工作内容,以为这样不仅能够气派地展示和见证管理的存在,而且足以达到闻者足戒、无为而治的管理效果。这其实是管理者的一厢情愿,是管理者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一种惰性。其后果,不仅使具体的管理行为失之于低效甚至无效,而且对法规的威信和相关部门自身的威信也会带来损害。 以古长城前的一幕为例,一面是石碑的煞有其事,一面是违规者的若无其事,我们不禁要问: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在哪里?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又体现在哪里? 这种“碑化”管理应该打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