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六项制度”建设廉政务实机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7:31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李晶琳 本报讯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省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社会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全面推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等“六项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各地各部门把推行“六项制度”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创 省委成立了推行“六项制度”领导小组,省委改善环境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建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牡丹江、鸡西、七台河等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六项制度”纳入机关建设和公务员考核之中。 在推行“六项制度”过程中,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将其细化分解,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大庆市坚持做到“四个结合”,达到“三个认可”,即与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与职工队伍现状相结合,与易于发生问题的环节相结合,与完善相关制度相结合;达到班子对推行“六项制度”的目标认可,职工群众对“六项制度”的责任追究认可,服务对象对“六项制度”的内容认可。 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全省总结推广了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和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市国税局、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经验,收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此外,还确定了以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公示、成为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维护企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条标准,对“六项制度”的推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哈尔滨市组成专门检查组,采取专项检查与暗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况录像和督促整改。(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