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力推行政机关工作无缺位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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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8:2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刘静吴晓向)“负责人不在,业务今天办不了,你过两天再来吧。”今后,如果北京市各级行政机关再用类似的话搪塞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将会受到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罚。 北京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和市编办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对外办公部门实施工作无缺位制度,必须做到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工作人员不缺位和业务工 根据工作无缺位制度的要求,北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对外办公部门以及对外公布的值班电话或举报投诉电话,必须严格做到工作日或值班时间对外办公。因特殊情况不能实行的,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提前3天予以公告。对于违反工作无缺位制度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今后,凡在工作时间内,直接涉及对外办理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的工作人员不能缺位。每个职位要明确两个责任人,当其中一人因故不在时,必须由另一个行使同等职权的人负责受理各项业务,违反者将被辞退。 据悉,工作无缺位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北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和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机构的对外办公部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对外办公部门,重点是直接面对公民的企事业等单位,办理与经济、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相关事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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