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设市区镇三级出租屋专管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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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8:49 金羊网-新快报 | |
一名管理员负责140出租屋 新快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刘志文)记者昨日从深圳警方获悉,该市出租屋管理将实行重大改革:市、区、镇三级成立出租屋管理专门机构统管全市的出租屋,每100到140间(套)出租屋配备一名出租屋管理员。明年将开征出租屋综合管理费。 目前深圳外来人口是常住人口的5倍多,出租屋160万间(套)。据悉,此次出租屋管理改革具体内容为:在市、区成立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全市房屋租赁、承租人信息采集、出租屋管理员管理、房屋租赁管理费和出租屋综合管理费征收统计工作,街道(镇)成立出租屋综合管理所。街道或镇可根据需要,在居(村)委会设立出租屋综合管理站。 新成立的出租屋管理办由原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和原属公安部门领导的暂住人口户管员队伍组成,承接原市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原公安暂住人口户管员的职责,整合后的暂住人口户管员统一改称出租屋管理员。按计划,整合工作从今年12月1日开始至2004年2月底前完成。全市要全面推进派出所所长入选街道办党工委委员、区民警担任居委会副主任工作,并由他们分管或协管暂住人口和出租屋工作。按每100到140间(套)出租屋配一名出租屋管理员的标准,逐步建立配备出租屋管理员队伍。 与此同时,深圳计划从明年1月1日起,按出租屋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0.45元的标准,计征出租屋综合管理费。(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