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出台新规章港澳律师内地执业有章可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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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8:49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昨天签发五个司法部令,发布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等4个规章和《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这些规章和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4个规章分别规定了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参考人员范围、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报名和考试地点的安排及法律职业资格证的申领办法;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