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官司讨要工作权五次开庭尘埃没落定 五十万元能否到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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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9:35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房立今报讯李暖因不服公司对自己作出的离岗决定,将沈阳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称“雪花啤酒”)给告了。经过六年时间、五次审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再审判决。先调动再离岗 李暖1972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雪花”公司当过档案员、绘图员和统计员。1994年2月,公司改成了合资企业,正式命名为沈阳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 公司合资后,就进行了定岗、定编、精简机构人员的改革。1994年3月,因为工作需要,李暖被调离了原来的岗位,成了实业公司的一员,对这个决定,李暖不服,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寻求解决,连工作也耽误了。同年4月,李暖的工资因此被停发。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雪花啤酒在1994年8月,又将李暖调到销售部工作。可李暖的工资又成了双方争执的问题,雪花啤酒只同意补发李暖基本工资,但不发奖金。因为觉得公司这样做不合适,李暖一直没有领取这部分工资。 1995年8月,李暖在工作期间因为意外而受了伤,因为当时没有被认定为工伤,她没有享受到工伤待遇,一直到了1998年3月,李暖才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7级。 1997年11月,雪花啤酒以“精简、高效、满负荷”为原则制定并下发了《公司管理、辅助、后勤部门定编、定岗、定员的标准》,根据这个标准,包括李暖在内的242名员工被确定离岗。一起纠纷多次审 接到离岗通知书,李暖当时就傻眼了,她觉得自己因工受了伤,公司没有给工伤待遇不说,还让自己成了离岗人员,左思右想,李暖认为这事不经官是不行了,于是开始了她六年的打官司之旅。 1999年4月30日,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补发李暖工资和加班费。李暖认为这个裁定关于恢复工作的事情还是没有解决,就诉至铁西区法院。法院审理后在1999年12月10日作出了第一次判决,除判决补发各项费用和医疗费外,还判决雪花啤酒按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四倍给付赔偿金。 对于这个判决,雪花啤酒提出了上诉。二审后,法院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发回重审。对铁西区法院的第二次判决,雪花啤酒依然不服,再次上诉。2002年4月26日,沈阳市中法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再判单位赔偿 对于这个结果,雪花啤酒始终无法接受,找到了市检察院进行申诉,检察院在调查后认为,法院的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建议法院再审。 今年1月27日,法院对这起纠纷进行了第五次审理。审理后,法院更改了终审判决中的一些地方。近期,沈阳市中法对该案再次作出判决,判决雪花啤酒应对李暖按工伤待遇安排适当的工作、按在岗的待遇和工资标准补发自其离岗之日起至安排工作前一日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款等,根据初步计算,法院从雪花啤酒划走50万元。(文中李暖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