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饭店“霸王条款”欺顾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9:58 生活报 | |
北京一饭店“霸王条款”欺顾客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在饭店吃完饭,用返券买了5包烟,饭店竟然用券后的说明要求顾客:抽完再走。为此,饭店和顾客发生争执,直到顾客以限制自由为由报警,才讨回公道。 11月28日晚上,北京的史先生和朋友在一连锁饭店内消费了1100元,按照该店菜单上的优惠措施:“每消费100元返还30元”,该店随后返还史先生270元的消费券。11月29日,史先生和两个朋友再次来到了这家饭店。 史先生说,我们吃完饭,一结账为210元,还剩60元,再吃一顿也不够了,我就买了5盒红塔山。但当我们要离开时,却遭到服务人员的阻拦。店方表示,返券背面明确说明,使用本券消费不能打包,所以“用返券消费的任何东西都不能带走”。 针对此事,律师认为,饭店返券上的条款明显是“霸王条款”,既违法也不合理。(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