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投法”后患无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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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0:0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11月28日凌晨,台湾地区“立法机构”三读通过了以泛蓝军(指国民党、亲民党等)版本为主体的所谓“公民投票法”,把泛绿军(指民进党、台湾团结联盟等)针对所谓“国旗、国号、国歌、领土变更”等事项进行“公投”(简称“统独公投”)及“制宪公投”的条款排除在外。岛内舆论分析,两岸危机暂时缓解,但“公投法”通过本身是个危险信号,它为“台独公投”埋下了伏笔。解析“公投法”草案 “公投法”草案通过后,岛内外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有人说泛蓝军赢了,有人说李登辉惨败,还有人说陈水扁没输。据“东森新闻”的民意调查显示,近八成台湾人不清楚“公投法”内容。对“公投法”及其表决结果应该怎么解析呢? “公投法”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全台性“公投”的适用范围:包括“法律之复决、立法原则之创制、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宪法修正案之复决”,把未来“国旗、国歌、国号、领土变更”等议题的“公投”限制在“立院修宪”的高门槛设计之内。这也就是说,有关“统独议题”的“宪法修正案”要1/4“立委”提出、3/4“立委”出席、出席人员3/4同意后,才可能交“全民公投复决”。《中国时报》分析,除非朝野多数达成共识,否则台湾现状不会因“公投法”而改变。 二、关于“公投”发动权:确定“人民为公投发动的主体”。陈水扁谋求“行政院”发动“公投”的如意算盘落空。 三、关于“咨询性公投”:“除公投法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借由任何形式,对各项议题办理或委托办理公投”。这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不得举办“咨询性公投”,打消“行政院”在明年“大选”当天举办“核四”等咨询性“公投”的企图。 四、关于“防御性公投”:“国家遭受外力威胁,致主权有改变之虞,总统得经行政院会决议,就国家安全事项交付公投”。此一条文赋予台湾领导人在“主权受侵犯”时直接提出并交付“公投”的权力。舆论称,如果台湾不搞“台独”,大陆不会动武,因此“防御性公投”没有实质意义。 面对表决结果,蓝绿两阵营可以说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国亲两党联合举行记者会称,国亲版本“公投法”获得通过是“人民的胜利”。泛绿军则恼羞成怒,在“公投法”三读前退出会场以示抗议。陈水扁一直躲着不出来表态,而坐镇指挥的“总统府秘书长”邱义仁像泄了气的皮球,脸色铁青地躺在沙发上默不作声。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陈其迈傻了眼,摇着头对自己人说:“输到脱裤”。“统独公投”条款被否决内幕 在“公投法”表决前夕,台湾朝野“竞飙公投”,都表示对“国旗”、“国号”和“领土”问题不设限,引得台海上空乌云密布。但是,在“公投法”表决当天情况却峰回路转,这其中有什么内幕呢?据岛内媒体报道,虽然有5个版本进入表决,但蓝绿阵营攻防的焦点集中在民进党“立委”蔡同荣提出的、最有可能引爆两岸战火的“统独公投”条款。 大陆对陈水扁“统独公投”阴谋发表强硬讲话后,原本持默许态度的美国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向陈水扁当局施加压力。美国务院多次发表讲话,“反对两岸任何一方试图片面改变台海现状”,反复强调“公投、制宪如果涉及台独,美国不支持”。“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还在表决前两天约请民进党高官“吃饭”,以命令的口吻要求陈水扁“不要故意踩红线”,并多次打电话给连战和宋楚瑜,希望泛蓝“立委”“自我克制”。 面对大陆和美国的双重压力,陈水扁的“上上策”是想在“公投法”泡汤后,把责任推给在“立院”占多数的泛蓝军。因而,陈水扁把主要精力放在游说蔡同荣撤销提案上。“陆委会主委”蔡英文分别拜会“立法院长”王金平、蔡同荣和台湾团结联盟高层,希望能“挡下可能踩红线的公投法版本,以免两岸摊牌”。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陈其迈、“总统府秘书长”邱义仁也多次游说蔡同荣。最后陈水扁亲自打电话,硬是逼着蔡同荣撤案。 而早已认定陈水扁不敢搞“统独公投”的泛蓝军认为,既然美国已对民进党表示“关切”,国亲两党就应将民进党逼到墙角,戳穿陈水扁“统独公投”的谎言。为此,国、亲两党连夜密商后提出对策,一方面放风说“全面开放公投议题”以迷惑泛绿军,另一方面邀请蔡同荣喝咖啡,表面上支持蔡同荣“统独公投”,制造民进党内部矛盾。11月27日表决时,当民进党临时提案要撤销“蔡同荣版公投法草案”时,国亲两党要求泛蓝“立委”“无条件支持蔡同荣版”。经过两次表决,民进党撤案美梦落空。在对该案最具争议的“统独?蹩睢苯斜砭鍪保拘啤凹峋鲋С帧钡姆豪毒科ǎ锤呓幸巴扯拦丁钡拿窠骋财ā=峁斡氡砭龅?190人中,除台湾团结联盟14人赞成外,175人弃权,1人反对。至此,“统独公投”条款戏剧性地被否决。“公投法”留下严重后遗症 国亲版本“公投法”过关后,主流媒体“庆幸”“台海暂时躲过了一场战争危机”。岛内网站开辟的“公投法”论坛载文说,“理性公投战胜野蛮公投”,“台湾转危为安”。分析人士指出,虽然国亲版“公投法”客观上缓解了两岸危机,但“公投法”留下严重的后遗症,两岸政治紧张形势并未根本化解。首先,“公投法”只是明确“预算、租税、投资、薪俸及人事事项不得公投”,没有把“公投”议题明确限制在民生和经济方面,更没有明确排除“统独议题公投”。其次,“修宪复决”机制虽是高门槛设计,但未排除“统独修宪议题”,未来“变更国号、领土”等“修宪”议题借壳上市的可能性仍不能排除。再次,“防御性公投”由“总统”直接发动,而且对“台湾面临外力威胁”程度的解释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独”心膨胀的台湾领导人有可能利用此条文的模糊空间,为“台独公投”开辟另一条渠道。11月29日晚,陈水扁在参加医学界“相信台湾、坚持到底”餐会时表示,将在明年“大选”当天搞“防御性公投”。第四,“台独”分子可以拿“公投是岛内共识”为幌子,借“公投法”大张旗鼓地蛊惑人心,宣扬“公投自觉”,培植“台独”意识。 可以预期,岛内蓝绿阵营围绕“公投法”的斗争仍将继续下去,政局动荡在所难免。我们应密切关注台湾“公投立法”的事态发展,坚决挫败任何人借“公投立法”进行“台独”分裂活动的阴谋。《环球时报》特约记者张依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