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有关制度出口鳗场必须使用推荐的渔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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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0:0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为了保证我省养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我省出台了鳗鱼养殖安全用药行业推荐制度。该制度由省海洋与渔业局、农业厅、福建检验检疫局委托省鳗业协会在出口鳗鱼养殖场中实行。 根据该制度,我省出口鳗鱼养殖场使用的渔药由省鳗协推荐,凡使用未经省鳗协推荐渔药的,取消其出口鳗鱼基地备案资格,一旦发现渔药的生产商和经销商的渔药含违禁药物 上述规定的出台是缘于2002年以来,日本对我国出口烤鳗屡屡设置技术壁垒,严格药残检测,特别是今年7月3日实施严厉的“命令检查”,实行苛刻的逐批检测,我省亦有多批出口烤鳗被日方检出恩诺沙星超标,导致烤鳗出口严重受阻。(本报记者关永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