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好处放疑犯 一派出所所长徇私枉法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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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0:17 桂龙新闻网 | |
都市报讯身为派出所所长,为一己私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包庇,使其不受起诉。11月24日,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案犯邓兴旺3个月13天的拘役刑罚。 曾是全国优秀警察 邓兴旺,岑溪市人,现年37岁。捕前任岑溪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是一名有着19年 疑犯好处引诱将他“摆平” 2000年2月6日上午10时许,岑溪人陈某为了索取债务,将债务人邓某从家中挟持到岑溪市一家宾馆。在关押期间,邓某因不堪忍受折磨,于同月8日凌晨5时许,冒险爬窗逃走时而不慎失足摔到三楼阳台,造成全身多处骨折。陈某因非法拘禁他人于2000年2月9日被岑溪市某派出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陈某被刑事拘留后,陈的妹夫张某(时任岑溪市某局二层机构负责人)通过其局领导李某(原岑溪市某局局长)找到时任派出所所长的邓兴旺,要求摆平陈某非法拘禁邓某犯罪之事。做为交换条件,李某称,可以将邓某旺做个体户的弟弟吸收到该局工作。邓兴旺就提出让邓某和陈某先协商医药费及赔偿问题后再设法解决。 得好处为疑犯“摆平”逃路 之后,邓兴旺曾吩咐派出所的一名副所长主持陈某、邓某双方协商,陈某家属与邓某双方进行协商,邓某及其家属迫于压力,且为得到急需的手术和治疗费用,与陈某家属签订了获得赔偿后不得起诉陈某、并要求公安机关撤案的协议。邓兴旺在私心的驱使下,促使陈某取保候审得到通过。 2000年3月9日,邓兴旺指示民警为陈某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并于当天将陈某释放,之后中断侦查,对案件故意放任不管,致使陈某及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 徇私又枉法终被判了刑 今年案发后,邓兴旺被调离公安队伍。该案由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指定蝶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2003年3月21日蝶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邓兴旺刑事拘留,4月4日决定逮捕。5月20日对邓某旺徇私枉法一案提起公诉。经过两级法院的三次审理,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冒充区监狱局领导到处发包工程骗钱“计基处处长”北海栽跟斗都市报记者段 扬 通讯员 刘付超 本报讯融安县长安镇一无业人员,竟胆大妄为地冒充广西区监狱管理局领导行骗,与同伙私刻公章并伪造工程图纸,向他人发包虚构的工程、许诺搞到低价柴油,先后骗得两名受害者的现金47.87万元。案发后,该骗子锒铛入狱,并于近日被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判以重刑。 冒充“处座” 现年33岁的韦振武系融安县长安镇无业人员,仅有初中文化,却骗术高明。2002年10月份,韦振武经朱永健(在逃)介绍,认识了挂靠武汉建工集团北海分公司并挂名任该公司经理的冯某后,与朱永健一起合谋诈骗冯某。二人花钱私刻了公章、伪造了工程图纸,由韦振武冒充广西区监狱管理局计基处处长唐滨,由朱永健冒充广西监狱管理局局长的司机,虚构钦州监狱工程对外招标,可以帮助冯某取得该工程的承包权,骗取了冯某的信任。 行骗得逞 从2002年10月至2003年4月6日期间,两骗子以搞工程庆典活动、送礼、接待、交工程保质金、信誉金等为由,先后向冯某行骗40余次,共骗得现金42.87万元。2002年11月24日,两骗子又以可帮冯某承领到虚构的广西沿海铁路护路工程为由,以护路办的名义,与冯某签订了工程施工协议书,从冯某处骗得送礼费、接待费3万元。 冯某受骗尚未醒悟之时,又将冒充广西区监狱管理局计基处处长唐滨的韦振武介绍给其朋友陈某认识。今年3月30日,假冒唐滨的韦振武又窜至北海市,以可帮陈某搞到低价柴油为诱饵,骗取了陈某的现金1万元。次日,韦振武又以货款不足为由,从陈某处骗得现金1万元。 骗局败露 可纸终包不住火,两骗子钱财到手后,工程却迟迟未办理。这时两名受害者才醒悟,他们上当受骗了。于是立即向北海警方报案,骗子韦振武于今年4月12日被北海警方抓获归案,另一骗子朱永健闻风潜逃,警方正对其进行追捕。 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于近日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韦振武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3万元。(高宇峰 蝶 剑)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黄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