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整治房地产市场效果显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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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0:40 金羊网-新快报 | |||
共立案20宗,已结案13宗 新快报讯(记者 沧海 通讯员 宜华)记者最近获悉,佛山市工商部门于2003年7月中旬至10月底对我市房地产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据统计,行动期间共检查房地产企业677家,共立案20宗,已结案13宗。 据悉,佛山市工商部门首先对全市房地产行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详细地了解了房地产经营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据统计,参加自查自纠活动的企业有641家,自查存在问题的企业25家,已完成自纠的企业25家。例如,顺德区乐从镇一家房地产企业发现自身存在有奖销售、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工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改正了违法行为。 根据调查研究和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工商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清查。结合房地产市场的存在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佛山市工商部门把执法重点放在查处房地产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违反登记管理法规和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行为上。行动中,共立案20宗。其中不正当竞争案件8宗;违反登记管理案件有8宗;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违反广告管理案件4宗。如顺德市XX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在顺德电视台发布电视广告宣传片,对所开发建成的XX广场的配套设施游泳池进行图片宣传,但实际上所显示的游泳池实际面积小于其宣传图片中所显示的面积,当事人为了占有市场,对开发的楼盘配套设施进行虚假宣传,顺德区工商局对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维护了公正竞争的经济秩序。又如高明区工商局查处的以“西安房地产公司XX苑售房部”为名义,从事商品房无照经营行为,当事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于2003年3月25日开始,擅自在高明区西安街道办事处XX开发区以“西安房地产公司XX苑售房部”的名义,从事商品房销售的经营行为,根据违法事 行动中,另查获未经经纪人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12人,未办理房地产经营登记手续的5户,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广告的10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进行广告宣传的2户。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佛山工商部门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专项整治期间,共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14宗,成功调解了4宗消费者投诉房地产个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6宗,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图:佛山市工商部门7月中旬至10月底全面清查整治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共检查房地产企业677家,立案20宗,已结案13宗。钟永辉/摄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