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店” 鱼目混珠亟待“修理”(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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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0:40 金羊网-新快报 | |||||
性保健品当中药卖 墙上贴满挑逗图画 性用具橱窗撩路人 经营执照不摆出来 编者按:11月30日,首届性文化节将在广州开幕,各种成人性用品如一种隐形的合欢椅将在该文化节亮相,一度羞羞答答的性用品以最大胆的方式走向了前台。紧接着的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如何通过性用品减少或避免艾滋病成为焦点话题。入夜,佛山街头随处可见的“成人用品”灯箱昭示了成人用品商店的快速兴起和繁荣。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市场的混乱和经营的不规范。 新快报记者 徐文 入夜,成人性用品商店迎来了“黄金时段”。马路边大大的“成人用品”灯箱及商店透出的诱人粉红色灯光,让深夜的佛山弥漫在性气氛当中。然而,在粉红色的诱人灯光下,隐藏着的是种种的不规范经营。11月26日,记者对佛山多家成人用品商店进行了深夜暗访,个别商店不规范经营的情况严重。主要“罪状”包括———男女性用具肆无忌惮摆上透明玻璃橱窗,经过行人尤其是青少年大多不敢侧目;店铺墙壁贴满浮夸宣传文字,更有甚者直接宣传成人性用品“疗效”,违反国家规定;未明示“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甚至允许未成年人购买商品等。 不少市民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成人性用品商店亟待整顿。 保健品竟当中药卖 暗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成人用品商店把保健品当成药品卖的现象比较普遍。 在禅城区一间“成人店”里,一位年青的女店主正在向一位老伯推荐一种所谓的“壮阳药”,细心的老伯向女店主详细咨询该药的原理,但女店主却支支吾吾了半天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只是一个劲儿地说“保准效果好”来敷衍。 而根据国家对性用品的管理条例规定,性保健品被界定为非药品,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宣传其“治疗效果”。不少“成人店”没有经营药品的资格,只是售卖性用品,却将性保健品“解说”成中成药,宣称这些保健品具有这样那样的疗效,明显有欺骗消费者的不规范经营行为。 未成年人随时可进 暗访中还发现,佛山不少“成人店”非但没有在显要位置列出“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志,而且还允许未成年人购买性用品。 在一家“成人店”内,一中学生模样的男生正在接触成人用品,如润滑剂、振荡器等,店主并未阻止。 店员缺乏基本培训 除了在经营方式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外,“成人店”本身也有不少问题,一是没有执照,二是店员缺乏基本培训。 据了解,“成人店”的职责应该是在国家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的批准下,经过成人用品销售的专业培训,担负起科学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性保健用品的职责。 然而,暗访当中,不少“成人店”只顾赚钱,往往置消费者安危于不顾。不少“成人店”店主或销售人员根本没有经过任何形式的培训就上岗。记者在佯装挑货的空档,以半玩笑的口吻问店主———“开店前是否需要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不料店主听到提问后竟哈哈大笑起来,“做这一行的还哪里要什么培训啊?再说哪里有这样的培训班呢?很简单的啊,拿货回来就卖就是了,不需要培训的。” 另外,在一些“成人店”里卖的商品也是鱼目混珠,价格混乱。一些商品只是简简单单的几片塑料便要卖上百元,而几乎是同样的商品在不同的店,差价达到数十元。 为了“惹眼”,一些店主还将一些男女性用具不加掩饰地、直接在透明玻璃橱窗里摆了出来,在墙上也是贴满了各式各样的性挑逗画面和一些浮夸文字,内容不堪入目,与国家倡导宣传科学的性知识和性伦理道德教育常识大相径庭。 有业内人士认为:现在成人用品商店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有关部门应加强引导、监督和规范管理的力度,为市民营造出文明、科学的消费环境。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