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配眼镜最高罚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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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2:4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今天起,将有一批国家法律法规开始实施。其中包括: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针对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通过采用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达到禁止不安全行为。要求警示标识的设置范围和地点主要指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包括放射、有毒物品、职业性灼伤和酸蚀、噪声、高温、电光性眼炎、粉尘和其他职业病危害等工作场所。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者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眼镜制配者要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要准确可靠。眼镜制配者如果违反本办法,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经营单位,将建议工商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付费频道要提供内容健康、价格合理的服务;付费频道要突出个性化、专业化,除专门播放广告或广告信息类服务的频道外,其他频道不得播放商业广告;付费频道由用户自主选择,自愿订购,不得强制订购;付费频道要建立健全用户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服务内容、资费标准,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此外,还有《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