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规定携带人民币入台上限为6000元 年底前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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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3:42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财政部”次长张秀莲1日表示,“财政部”、“中央银行”目前初步规划人民币携带入台的上限为6000元新台币,在相关作业程序完成后即可实施,有希望在年底前实施。 张秀莲指出,携带人民币入台的限额是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8条所订定,目前“财政部”与“央行”的规划是6000元,将在相关作业程序完成后,即可实施,不会延宕太久 据悉,现行旅客携带外币进出台湾海关的限额规定为1万美元等值外币,由于目前岛内尚未开放人民币换汇业务,因此,携带入台的人民币,未来只能以原币再携出,无法兑换为新台币。 (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