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省城来催费这笔费用该不该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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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4:4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为收取农业生产性水电费,村支书亲自跑到省城来催要,这让在肥打工的舒城县千人桥镇重阳村村民许光荣很恼火:自己已经3年不种地,每年却还要交一定数额的水电费。 11月24日,重阳村支书倪修道带人找到正在合肥某酒店打工的许光荣,给许开了农业税完税证和农民负担专用收据,在后者的收费栏里填写有“水费42.3元”“电费83.5元”字 据了解,许光荣一家三口共有1.9亩地,自他10年前到省城打工以后,家里土地一直都请人代种,而且各项费用自己都按时交纳。到2001年,因没人愿意代种,许家田地就此荒废。可这3年中,该村一直在收取许光荣的水电费。 25日,记者就此向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咨询。该办陈主任明确表示,农用水电费是生产性费用,不属于税收或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民如果使用水电当然要交水电费,如果没有使用,就没有义务承担。 26日,记者联系到重阳村村支书倪修道。倪告诉记者,该村农田灌溉用水是从万佛湖水库引来的,由于该村灌溉用水没有计量表,水电费只好按田亩计算,平均分摊给每个村民。 目前,省农监办已经受理了许光荣的举报。(本报见习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