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像劫匪惹来九年刑 临洮县一被押者索赔11万元国家赔偿(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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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4:42 新民晚报 | |||||
去年9月5日上午9时30分,一青年男子窜至临洮县中铺镇红柳村牛角咀,将在后山上放羊的温国福老人刺伤,抢走了老人放牧的25只羊,价值人民币5610元。 据张元景称,去年的中秋节,他去小西湖车站找活干。大约中午12时,有3个人走上前来,其中一人喊道“马真明”。张元景称:“我不叫马真明,我叫张元景。”当时,公安人员将张元景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今年1月7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临洮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次。庭审中,张元景一再澄清自己无罪的事实,但法院未予采信。今年4月3日,临洮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元景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张元景提起上诉。定西中院认为,原审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之后,临洮县人民法院又一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据张元景称,在看守所里他又一次收到判决书,结果仍是9年有期徒刑。 今年9月20日,张元景收到一份释放证明书,释放原因是证据不足。同时,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下发刑事裁定书,对张元景撤回起诉。张出来后听人说是因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他才得以释放。 手拿材料的张元景 嫌犯马真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