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特大贩婴案一审宣判 两人死刑四人死缓五人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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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4:42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南宁11月30日电(王勉黄星航)11月30日上午,震惊全国的特大贩卖婴儿案在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主犯谢德明、崔文献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辛丽芳、陈善才、李秋梅、胡冬梅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犯蔡立平、赵洪亮、李秋、葛法申、张桂云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41名被告人,除1名免予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 2003年3月17日、30日,广西警方连续破获两起特大贩卖婴儿案,分别解救出28名婴儿和13名婴儿。警方全力出击,顺藤摸瓜,一个横跨广西、河南、安徽、湖北等地的贩婴团伙浮出水面。 起诉书指控,这个团伙共贩卖婴儿118名。 法院经审理查明,57岁的玉林市福绵区农民谢德明,全家7人参与作案。自2001年以来,谢德明伙同家庭成员先后窜到玉林市福绵区附近一些地方,向当地人贩子、医护人员、农村接生人员购买女婴,其中谢德明一人贩卖婴儿46名。 12名医护人员参与这一案件。谢德明、辛丽芳购买女婴时付给他们的手续费大多在100元至200元左右。 被告人崔文献贩卖婴儿16名,且在运输婴儿途中,为防止婴儿哭泣,将婴儿装入旅行袋,并给婴儿喂食安眠药,致死婴儿1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