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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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4: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深圳一恶性抢劫强奸犯罪团伙被判刑,最小的才17岁 本报深圳讯日前,一个案涉抢劫、强奸、盗窃的17人犯罪团伙,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长达55页的判决书里,记载了许海波等犯罪团伙的血腥罪行。 法院审理查明,从去年7月到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许海波等人携带枪支、刀具、铁锤 案例[1] 去年2月25日凌晨4时许,宝安区税务局门前路段。犯罪团伙成员张风华、路坤学等人开面包车将驾驶摩托车的被害人阿娟(化名)撞倒,然后将她绑架上车,用刀威胁其不许叫喊,并将阿娟的摩托车和内有价值2000余元财物和银行卡的提包抢走。在路上,路等人用胶纸封住阿娟的嘴、眼,并绑住其手脚,将其白金项链抢走。几人将阿娟挟持到一水库附近瓦棚房内,殴打阿娟逼取银行卡密码,后到阿娟的住处搜劫到2500元现金和存折,并持阿娟的身份证到银行取款3万余元。被禁锢期间,阿娟遭遇轮奸。 案例[2] 去年11月8日,张建立、韩加良等人从报纸上看到有关收购电子元件的广告后,打电话将买主姚某、张某约出来看货,随即把两人绑架,对其进行殴打并用刀将其砍伤,将两人身上价值近2万元的财物抢劫一空,又逼张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将两人扔到山坡上后离去。随后,他们到银行用抢来的银行卡提款3000元。 案例[3] 今年1月6日晚9时,张建立、路坤学、张铁中、杨勇等人携带猎枪、手斧、铁锤等作案工具,来到公明镇顺丰和手机店,将99部价值12万余元的手机抢走。案例[4] 今年1月22日晚10时许,许海波纠集张建立、蒋代银、钟进涛等人,在钟屋新村将被害人丽丽(化名)绑架,将其随身价值1万余元的财物抢走,并威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后提款1万元。随后许海波还对丽丽实施了强奸,并称已拍裸照,警告丽丽不许报警。23日,许、张又持受害人的银行卡到商场刷卡消费1万余元后才将丽丽扔到一山脚下。(宋毅 孔献之)(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