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将于19日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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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21:19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12月1日电 香港《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将于12月19日生效,条例旨在保护儿童免被利用从事各种形式的色情活动。 条例把印刷、制作、生产、复制、复印、进口、出口、发布和宣传儿童色情物品列为罪行,以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利用、促使或提供未满18岁的人制作的色情物品或作真人色情表演,也被条例列作刑事行为加以禁止。条例还禁止涉及儿童的性旅游活动或发布有关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