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万元不明财产 广州一“杰青”获刑20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1:21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受贿人民币近82万元、贪污人民币24万多元、40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曾被评为“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的广州市东山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梁力伟,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法院查明,1992年到2001年,梁力伟在担任东百大楼经理、东百公司经理、东百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梁力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一些品牌公司在东山百货大楼开设专 案发时,办案人员在其办公室及家中查获大量现金和存款,总价值人民币约600万元。扣除其正当收入和贿款,还有约400万元财产,梁力伟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1988年至1993年间,梁力伟先后获得“中国商业优秀企业经理”、广州市劳动模范、“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广东省优秀青年”和“自学成才标兵”等荣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