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新规亮点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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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5:14 新京报 | |
审限预警机制:对审理时间达到法定审限三分之二的案件,以“催办通知”的方式,向承办审判庭和承办法官催办;对审理时间接近审限的案件,以“审限警示”的方式,向承办审判庭和承办法官发送“审限警示”。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要增多:“捕多、取保候审少”现象将发生变化。对过失犯罪等社会危害性较小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被告人,将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 羁押期限书面通知: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过的。对于依法办理法律手续延长审限或因检察机关抗诉等原因需要阅卷等不计入审限的情形,法院不仅应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还要通知被告人及其家属,并说明理由。 及时宣判:集中宣判将彻底成为过去。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宣判并送达执行通知书。 责任追究制度:这项“惩罚性”追责制度是针对法官的。法官造成超期羁押不仅自己可能会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可能会连累他人。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孙于泳(除署名外)(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