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文章)规范秩序的治本之策——为什么要大力推进信用制度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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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6:44 湖北日报 | |
湖北日报评论员 中央《决定》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省委《意见》强调,要“大力推进信用湖北建设”。这表明,我国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入更加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传统经济形态下,乡土关系维系着简单交换。但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交换半径早已突破了村镇,甚至跨越了国界;同时,生产不再以家庭为单位,而是不同产权构成的“合作性生产联合”———企业;资本不再仅仅来源于自己的积累,而是处于各种现代投资融资的“信用链”中。所以,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备资源,是保证现代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必需品。当前,我国我省经济正处于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大市场,迫切需要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迫切需要建立开放、完善的证券、保险等资本市场,信用就显得更为重要。 近年来,我省信用环境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也应该看到,信用缺失问题仍然严重。在政府方面,一些地方政策易变,工作缺乏公开性、透明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开门招商、闭门宰客的傻事时有发生;优惠措施说得多,落实少,缺乏公信力。在企业方面,制造假冒伪劣商品有之,发布虚假广告有之,恶意合同欺诈有之,造假账、偷漏税、走私骗汇等亦有之。这些现象,使市场充满不确定性,直接影响了湖北对外开放的形象;长此以往,不仅会妨碍经济的正常运行,严重时还可能造成整体经济的混乱、衰退。 那么,怎样改善信用环境呢?前提是信用制度建设。《决定》指出,信用建设要“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这是一个十分精辟的概括。其中,道德标准是人文的、内在的、软性的。道德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增强诚信的自我约束力。产权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基础。“民有恒产,始有恒心”。产权完全,有利于促进所有者追求长远利益,把信用作为资本来积累。从这里我们再次体会到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性。法律的约束是硬性的。有了道德约束,并不意味着所有主体都自觉地诚实守信。建立完善信用法律体系,用法律上的严格他律促进道德上的自律,用完备的法律防范和惩治产权主体的不正当行为,是建立社会信用制度的有效补充和保障。因此,道德、产权、法律三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有利于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毫无疑问,保证信用制度发挥作用,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政府要讲信用。研究表明,一个地区政府诚信水平与其社会运行成本成反比;政府失信会导致社会不讲信用行为泛滥。各级政府一定要规范行为,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执法部门要公正、廉明,保证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其次,要加强现代产权制度建设,给信用一个坚实的社会基础。再次,要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失信获利”的可能性,打消市场主体的侥幸心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