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怀孕要申报新计生条例昨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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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7:00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据海南日报报道,记者11月30日从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一年多反复修订而成,多条规定有明显创新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昨天正式实施。新《条例》在全国率先取消了生育间隔期,取消了夫妻生育第一孩必须经过申请批准后列入人口计划再生育的做法,建立了怀孕申报制度和生育登记制度,规定“违反国家和条例规定擅自终止妊娠的,不再安排生育,如再生育,按超生处理”,规定对高收入人员超生和婚外生育者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提高了对依法生育夫妇的奖励数额和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