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7:32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记者王成)经省人大审议批准,《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今起公布施行。这表明,我市房地产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有了强力支撑。 新规定主要对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和销售行为作了明确界定,并对原规定条款作了修改:删去第十六条,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据此规定,未经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本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应以招标或拍卖方式出让。但面向本市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房产开发项目用地,经市、县(市)政府批准,可以实行行政划拨。经济适用房则实行定向、定价销售。 市民需要了解的是,今后房开商预售商品房,其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这样两个条件: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开发商还需提交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等内容。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征得购房人同意,并与之订立变更协议。若开发商单方变更内容,购房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开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另据规定,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提供商品房面积测绘成果表。消费者可以就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宣传(含楼书)中的承诺内容,在预售合同的附件中约定,房产商不得拒绝。商品房交付时,房开企业应当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人民生活水平将继续提高 坚持以人为本———这六个醒目的大字首次出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中。 这是我们党一切为民发展观的又一鲜明写照,是我们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履行以发展为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相结合的又一生动体现。 群众利益无小事。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高度重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努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并落实到政策、资金上。今年以来,仅中央财政新增50多亿专项补助和国债资金,扶持就业和再就业。而用于社会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灾区重建、救灾救济等补贴补助近千亿元。 人们从今年以来中央召开的一些全国性会议议题看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切实解决“三农”、就业、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等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描绘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变化: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农民现金收入增长3.8%,全年有望达到4%。前三个季度,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增长9%,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12.8%。我国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出现了自1998年以来的首次增加。全年将完成新增就业800万人的既定目标。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民增收困难和就业压力较大,这既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需要不懈努力解决的长期问题,也是事关群众利益的紧迫问题。为此,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突出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促进就业放在突出位置。 这次会议强调:始终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重视严格保护耕地和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始终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始终重视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的收入。就业再就业工作将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的“安全网”将越织越密。 消费需求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也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明年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将得到进一步增加,体制障碍进一步消除,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消费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人们相信,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将得到不断提升。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中国经济走势,任何艰难困苦都挡不住中国人民胜利前进的脚步,冲破一个个激流险滩的中国经济巨轮,一定能够长期保持稳健快速前进,创造世界经济史上的发展奇迹。(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