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保局首次对外公布环境违法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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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8:12 时代商报 | |
曝光2003十大污染祸首 本报讯(记者 王术 实习生 梁南南)沈阳天缘石油化工总厂、沈海热电有限公司都是有着耀眼光环和美好发展前景的企业,然而就是这样的企业却无视环保法规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百姓的生活环境,在一定程度上阻挠了沈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进程。昨日,沈阳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03年发生的十例典型违法事件进行了通报,这也是沈阳市 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明细 1沈阳天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03年10月24日,该公司在未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将厂内装有废硫酸的铁罐进行切割处理,造成罐内硫酸全部外泄,排入河道,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处理情况:事情发生后,沈阳市环保局立即要求有关部门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并对该企业处以5万元罚款,责令其限期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2东陵区东塔村一个体业主 违法事实:该业主利用加热熔化油毡纸、冷制等国家已严令禁止的方法炼制沥青。所排放的烟气中含有高浓度的有害物质、黑度高,尤其是雨季的雨水中油含量严重超标,对附近农作物的生长、地表水造成严重的污染。 处理情况:沈阳市环保局会同工商、公安、技术监督、农林等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炼制沥青的黑加工点予以取缔。 3同联集团沈阳抗生素厂 违法事实:该厂年平均排污水量为100万吨,化学耗氧量排放量超标5倍。根据监测,该厂的污水及烟尘均属超标排放,为沈阳市重点污染源。1998年至今累计欠缴排污费共计169万元。 处理情况:沈阳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缴纳所欠排污费,并处以相应罚款。 4沈阳天缘石油化工总厂 违法事实:该厂于2002年10月,在未采取无害化处置的情况下,将其位于大东区望花南街44号的6000余吨铬渣库的生产场地转让给辽宁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住宅开发。后经检测该厂存放铬渣库周边土壤中铬含量超标2100倍,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贮存场地管理使用规定。 处理情况: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令其限期处置。 5沈阳市兴金造纸厂 违法事实:该厂自2003年4月起在改建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批准的情况下,改变生产工艺;擅自停用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污水。 处理情况:沈阳市环保局发现后立即令其停止生产、补办环保手续,限期安装水污染处理设施。 6沈海热电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厂在除尘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继续投入使用,致使烟尘排放严重超标。 处理情况:沈阳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沈阳市上深标准件厂 违法事实:该厂在未进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情况下,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造成噪声污染。 处理情况:沈阳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并处2万元罚款。 8辽宁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03年6月10日,该公司在未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存放6000吨危险废物铬渣库的原沈阳石油化工二厂厂区内进行住宅开发建设。在铬渣未经安全处置的情况下,该房产开发公司坚持施工直至完工。 处理情况:沈阳市环保局责令辽宁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办环保手续,并处罚款。 9望花木材市场51家加工企业 违法事实:这些企业采用国家已禁止的工艺进行生产加工,作业时释放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大气,严重污染了环境。 处理情况:沈阳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使用。 10于洪老边乡西大林村私营业主 违法事实:该业主在未进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情况下,擅自熬制劣质机油,对环境造成污染。 处理情况:沈阳市环保局责令强制取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