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安“锅”十日内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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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8:2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实习生霍红)12月1日,记者获悉,沈阳市广播电视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沈阳市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通告》,严禁个人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如需安装,必须到市广电局办理审批手续。规定中称,未经批准已经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自12月2日起10日内,一律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公开举报电话:227145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