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高校开招艺术特长生(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8:31 沈阳晚报 | |||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招生比例1% 试点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特长测试2月底前结束 对由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生源,试点学校应在该省(区、市)测试合格基础上再行测试并确定入选考生;对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省(区、市)生源,试点学校须自行或联合组织测试。测试工作应于2月底前结束。试点学校于3月15日前将确认的入选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文化课最多降20分 对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的考生,省招办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本报记者张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