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少女怀孕孩子生父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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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8: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建)记者昨日获悉,合川12岁少女妈妈案有了结果———重庆市一中院认定涉案的3名被告人均犯有强奸罪,依法判处他们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小花(化名)家住合川市太和镇。73岁的李瀛洲是个体医生,2002年1月至11月期间,李采取金钱引诱的手段,先后5次在其诊所对当时年仅11岁的小花进行了奸淫;与李瀛洲同时被判刑的除一位70岁的同村老头王治春外,还有李瀛洲的儿子、48岁的李志足。20 最后,法院判处李瀛洲有期徒刑6年、王治春有期徒刑5年,无辜孩子的生父李志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