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镇退役士兵可领生活补助 明起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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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9:01 大众网 | |
本报12月1日讯(通讯员 文旭 记者 吕华远)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省城将从12月3日起向城镇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费。 济南市政府于近日拨出专款200多万元,用于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生活待遇问题。发放标准是:城镇退役士兵每人1664元,转业士官每人416元。按规定享受此项待遇的人员可凭本人退伍证和身份证,在12月3日至30日间到济南市民政局退役士兵“一站式”服 按照规定可以享受此项待遇的具体人员是:济南市区非农业户口2002年12月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经省军安办审批移交在济南市区安置的2003年春季转业士官;在部队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者;因战、因公二、三等伤残退役士兵。据了解,对不服从组织分配和无故拖延报到时间的退役士兵,不予发放补助费;因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上岗的退役士兵也不享受此项待遇,改由单位补发开出安置介绍信之日算起的工资。编辑:杨姝(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