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在线:民工工资是怎样被“蒸发”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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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9:0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邵应舒、钱玉龙、梁东来等7名民工领着建筑队辛辛苦苦给中建七局第一建筑公司郑州分公司南阳路某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干了几个月的活,工程完了,工资却未拿到手。当他们继续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时,讨到的却是一大把罚款单,工资款几乎全部被罚款单及其它扣款项目折抵。 据邵应舒反映,去年10月11日,他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后,领着建筑队进入工地施工, 与邵应舒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商丘的郑书堂、安徽的钱玉龙、周口的梁东来等6人。他们的遭遇与邵应舒一样,被该项目部“二次结算”掉工资30多万元。 为何二次结算?中建七局第一建筑公司郑州分公司财务劳资科负责人李某说,该工程是由一个叫黄久生的人分包的,发生纠纷的是黄久生与各个施工队。 接受调查时,黄久生未出面。他的弟弟黄久艳称,他们之所以要与邵应舒等工程队重新结算,是因为第一次结算单是他们公司一个名叫方鸿勋的人签的,这些都是他背着公司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的,不能算数。至于项目部给邵应舒等人的罚款单,是因为验收时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因验收多次,所以支付的费用需由他们负责。 对这些罚款单据,省劳动监察总队执法人员认为:项目部作为一家企业,首先根本没有罚款权,罚款行为的本身就是违法的;其次,这些罚单随意性很大,有一些还是重复性罚款,与当初所签的施工合同严重不符;再者,这些罚款单均没有被罚款方签字,而且多是在施工队撤离工地以后开具的,其真实性非常值得怀疑。同时,他指出,一些施工单位采用“二次结算”和所谓罚款故意克扣民工工资的现象,确实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