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开始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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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9:3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从上海市财税局获悉,2003年度本市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登记昨起开始受理。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市财政局结算处(外马路928号)进行登记。 据规定,可享受购房贴息的条件是:以贷款方式购买本市一套自住中低价位商品住宅(包括二手房),且购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财政局每年年初公布的标准(2003年为13250元),并按规定向本市财税机关申报个人收入并作出诚信承诺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享受 购买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000元商品住宅的购房家庭,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5%的贴息;对购买每平方米单价在3000元至3500元(含)商品住宅的购房家庭,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0%的贴息;对购买每平方米单价超过3500元,但总价不超过25万元二手房的购房家庭,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0%的贴息。 据悉,贴息登记受理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12月31日。2003年度的受理期为200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记者王枫(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