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反对集中公审公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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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0:41 南方日报 | |
最高法院反对集中公审公判 承诺年底清结所有超期羁押案,并推出十项制度杜绝新案发生 北京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向公众透露:全国法院目前尚有237件超期羁押案件未清理审结,涉及454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承诺说,年底前保证全部清理完毕。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前日向公众宣布全国法院7月底前超期羁押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后,第二次公布法院系统清理超期羁押工作信息。 “所有超期羁押案件年底前必须全部清理完毕!”沈德咏说。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超期羁押现象的产生,使超期羁押这个“顽症”得到根除。 十项制度解决超期羁押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 这十项制度是:全面实行以审限管理为中心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切实防止超期羁押;实行严格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的制度;建立及时通报制度,告知法院羁押期限;完善依法独立审判制度,规范以至逐步取消内部请示的做法;建立严格的案件发回重审制度;坚持依法办案,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坚决放人;完善及时宣判制度;建立高效率的送达、移送卷宗制度;坚持超期羁押案件月报制度,做到月清月结;严格执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 不得延期宣判和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公开宣判并送达执行通知书,不得为了营造声势而延期宣判和执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的《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予以明确的一个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表示,这项规定明确反对集中宣判和执行,是对一些地方动辄开展所谓“集中公审公判”等运动式审判活动的否定。 通知还要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坚决放人。 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 为使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树立“超审限就是违法”的观念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 具体的做法是,对审理时间达到法定审限2/3的案件,以“催办通知”的方式,向承办审判庭和承办法官催办;对审理时间接近审限的案件,以“审限警示”的方式,向承办审判庭和承办法官发送“审限警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昨日向记者通报,截至10月底,全国法院已经对39名违反审限规定的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新华社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