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穗干个体审批条件放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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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0:44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茜 通讯员/叶华新)笔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广州市工商局将从2004年1月1日起,放宽香港居民在广州干个体的审批条件。 据悉,放宽后,对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广州市内设立个体工商户,若其营业范围为商业零售(不包括特许经营),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不需外资审批,可直接在广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此外,管理咨询、会展服务、广告、建筑及房地产、分销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