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人民币不宜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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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0:54 东方网-劳动报 | |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人民银行有新规定,五种表面损伤的人民币不宜在市场上流通,持有者可就近在商业银行以旧换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日公布的《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这五种不宜流通的人民币分别为: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纸币票面裂口两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纸币票面存在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说,制定《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流通人民币的整洁度,维护人民币信誉。新标准将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届时,1998年起实行的《损伤人民币挑剔标准》和2001年起实行的《“七成新”纸币的基本标准》将被废止。(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