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原组织部长服刑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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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1: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池州讯日前,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方烨有期徒刑两年,非法所得人民币55930元予以追缴。 被告人方烨,男,1966年9月8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1998年12月28日任原贵池市梅龙镇镇长,2000年1月10日任书记,2001年8月29日任中共贵池区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2月10日任中共贵池区委委员、常委。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方烨在任梅龙镇镇长、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合计人民币4058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方烨利用职务上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开工程款发票、虚开小工工资发票等手段,侵吞公款1535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唐金法)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