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前看“违禁”燃放烟花爆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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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1: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自从我市立法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限放后,大部分结婚的新人,都能“新事新办”,不放一个爆竹,却仍然热热闹闹地把婚事办得喜喜庆庆。但也有少部分新人拘于传统,不顾限放的规定,非把爆竹放得震天响不可。而有一些饭店对此事睁一眼闭一眼,不管不问。昨晚,我市二环内爆竹声屡有耳闻,一些选择在这个“吉日”里迎亲嫁娶的市民,不顾“禁放”规定,纷纷在举办婚宴的酒店门前燃放起了烟花爆竹,引起很多行人不满,并向本报热线反映。记者兵分5路,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做了实时记录。晚上6:30,市体育 在该酒店门前,一阵鞭炮噼叭作响声后,地上残留下一片红纸屑。婚宴开始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正好路过这里的一名骑单车妇女,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得险些从车上摔了下来。“合肥不是有规定禁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吗?”恼火的妇女忿忿地质疑起记者来,“要给他们曝曝光!” 妇女似乎还不解气,随即来到IC卡公话亭向有关部门举报,“乱放爆竹你们管不管?”得到肯定答复后,妇女挂断电话。可十几分钟过去,执法人员连个影子也没见着。 为了不“冲喜”,记者回到报社后给酒店打电话。以下是记者与服务员的对话: 问:“酒店门口能不能放鞭炮?” 答:“那就看有关部门管得严不严,管得严,我们就‘收’些。一般情况很少有人来查,因为鞭炮放得时间短,执法人员还没到,垃圾我们就打扫好了。” 晚上6:00,蒙城北路和煦园大酒店 晚上6:00,两对新人正站在蒙城北路一大酒店门口,满脸幸福地迎接前来喝喜酒的亲友。40分钟后,两名中年男子拿着一挂近十米长的鞭炮从该酒店中走出,他们将鞭炮放在酒店前的机动车道边,吸着香烟站在一旁“严阵以待”。6:55,前来赴宴的最后一拨客人进入酒店落座,只听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一直站在鞭炮旁边的两名男子便招呼新郎新娘,一起步入了酒店大门。 与此同时,记者拨通举报电话,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燃放鞭炮的地点,可直至硝烟散尽,记者又等了十多分钟,仍未见一个执法人员赶来处理。 晚上7:00,巢湖路油厂旁某大酒店 晚上7:00,有对新人正在酒店举办婚宴,众人拥着新郎新娘进了店里,二三个年轻人则每人手拿一挂鞭炮径直来到酒店门前路上,摊开、点燃鞭炮,顿时鞭炮声响起,浓浓的烟雾令周围行人不敢近前,马路上喇叭声、自行车铃声、行人叫骂声混成一片。鞭炮燃尽,空气中充满了火药味,行人纷纷掩住口鼻,地面上则处处落红,也不见有人来打扫。记者随即拨打举报电话,对方问清了地点之后,说:“马上就到。”可记者在原地等了近20分钟,也不见有人来处理。 晚上6:50,滁州路与长江东路交口“我家食府” 晚上6:50,滁州路与长江东路交口“我家食府”前,传来欢歌笑语,一对新人即将在此举行婚宴。客人们到齐后,两个青年男子抱着两大箱鞭炮来到门前,其中大部分是冲天礼花炮。两人商量一番后,又走到滁州路边,把鞭炮放在地上点燃了。一股浓浓的火药味顿时随着阵阵震撼人心的巨响,在空气中弥漫扩散,直呛人口鼻。记者随即拨打举报电话,接线员说声“知道了”就挂断了电话。鞭炮余音散去,一位门童便迅速上前打扫灰烬,记者问他:“此处能放鞭炮吗?”不想却被他反问一句:“放鞭炮不是很正常吗?”20分钟后,记者离去时,执法人员仍未赶到。 ·奕鑫 朱翔 文明 金兵 晓斌 爱群 张捷· :1999年我市实施《合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燃放烟花爆竹作出限放规定,每年只有在元旦、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十五)和国庆节(10月1日)7天时间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规定在省、市党政军机关驻地;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娱乐场所和仓库等重点消防单位;居民住宅的阳台、楼道和木结构居民区等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严禁随意燃放。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