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生“人咬狗”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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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1: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石家庄12月1日专电河北省滦县近日发生一则新闻:咬人的狗没有咬到人,反被人咬下耳朵上的一块肉,狗主人与咬狗者为此要“对簿公堂”。 11月25日上午,邵某赶着驴车路过申家门口时,申某家的一条京巴狗从院子里冲出来,咬住邵某的裤脚,邵某躲闪及时才未咬伤他的皮肉。邵某大怒,用鞭子狠抽那条狗,将其抽倒在地。邵某还不解恨,又一把按住狗,未等狗张口,他先“下口为强”,一口咬住狗的 狗的主人申某见狗的耳朵在流血,跑出院子,看到邵某的嘴巴上沾着狗毛,就问邵某到底怎么回事。邵某说:“你家狗咬我了。”申某说,我家狗耳朵被你咬掉了一块。两人三说两说,动起手来。申某夺下邵某的鞭子,打向邵的头部,邵某的头立即流了血。邵某也从车上拿起一根钢管,冲申的头部打去,申某的头部也受了伤。两人相继开了法医鉴定介绍信,要“对簿公堂”。在滦县公安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3天后,当事双方答应不再上法庭,申某拿出200元钱为邵某代付了狂犬疫苗费,邵某退回100元钱作为申某的狗掉了半个耳朵的赔偿。至此,“人咬狗”案宣告结束。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