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不得集中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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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1:4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最高人民法院1日向公众透露:全国法院目前尚有237件超期羁押案件未清理审结,涉及454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承诺说,年底前保证全部清理完毕。 推行十项新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1日公布关于推行10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这10项制度是:全面实行以审限管理为中心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切实防止超期羁押;实行严格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的制度;建立及时通报制度,告知法院羁押期限;完善依法独立审判制度,规范以至逐步取消内部请示的做法;建立严格的案件发回重审制度;坚持依法办案,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坚决放人;完善及时宣判制度;建立高效率的送达、移送卷宗制度;坚持超期羁押案件月报制度,做到月清月结;严格执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 超期羁押被告人 对已被羁押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被告人,应当依法予以释放;如果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需要继续审理的,应当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几类时间不计审限 通知明确,根据法定事由,如依法延期审理、中止审理、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等,人民法院依法办理法律手续延长审限的案件,不计入审限。 超审限就是违法 为使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树立“超审限就是违法”的观念,做到警钟长鸣,最高人民法院1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具体的做法是,对审理时间达到法定审限2/3的案件,以“催办通知”的方式,向承办审判庭和承办法官催办;对审理时间接近审限的案件,以“审限警示”的方式,向承办审判庭和承办法官发送“审限警示”。 建立及时宣判制度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公开宣判并送达执行通知书,不得为了营造声势而延期宣判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表示,这项规定明确反对集中宣判和执行,是对一些地方动辄开展所谓“集中公审公判”等运动式审判活动的否定。 严禁多次发回重审 通知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次,严格禁止多次发回重审。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