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子溺毙案主审法官 接获恐吓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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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3:47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大陆女子溺毙案,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日前做出一审宣判。不过,在宣判后的第三天,苗栗“地检署”收到不明恐吓信函,让法官们都傻了眼,法院表示将追查信件的来源,维护3名法官的人身安全。 信件上清楚的写着“生活在台湾,却出卖台湾”。这段语带恐吓的字眼,让法官看了很不舒服。苗栗地方法院表示,大陆女子溺毙案在上个月25日一审宣判之后,原本以为事件 法官接到信件之后随即送往采集指纹,并指示警方加强巡逻,维护3名法官的安全。法院表示,这起案件受到两岸的瞩目,而写恐吓信的人动机不明。(佐林)11月25日 赴台大陆女子溺毙案一审宣判首批大陆钢材抵台(2003/11/27 ) 中国台湾网11月4日消息 据新华社报道,“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一案自上周在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开审以来,11月3日结束了法庭调查阶段,所有证人和被告都已出庭接受讯问。法庭将于11月4日结束辩论并将于两周后作出判决。 根据调查,此案的被告叶天胜、曾炯铭、王中兴、柯清松四人于8月26日清晨,分乘二艘舢舨私渡26位大陆女子准备在苗栗县通霄海边上岸时,被海岸巡防人员发现缉捕,其中王中兴(驾驶)、柯清松两人为了减轻船上重量及加速逃逸,竟不管同船上13名大陆女子会不会游泳,而刻意强行以手推或脚踢大陆女子落海,结果造成6名大陆女子不幸溺毙。 根据“苗栗地方检察署”的起诉,王中兴、柯清松两人因为造成重大悲剧,手段毫无人性,检方要求法院判处两人死刑,另外两名船员叶天胜、曾炯铭分别被求处6年和4年徒刑。 法官姚铭鸿表示,本案于3日结束法庭讯问后,将于4日结束言辞辩论,并大约将于两周后作出初审判决。 而依照惯例,等台中的“中级法院”和台北的“高级法院”完成随后的二审以及最后的三审,估计还要花半年至一年时间。这位法官还透露,依照当地有关条例,在此案中遇害的6名大陆女子的家属可以向4名被告提出附带民事赔偿。(佐林)大陆女溺毙案审理拖后估两周内宣判结果(2003/10/3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