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如何撑起保护伞? 提醒注意四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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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5:41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2月2日消息:一起时间跨度长达2年多的工伤事故纠纷,近日终于得到妥善处理。劳动部门提醒务工者,在处理工伤事故过程中,应懂得必要的法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这起事故的投诉人盛某是在2001年7月5日遭受工伤,根据《民法》的规定,工伤事故自发生之日起1年内如果没有要求赔偿将自动失效。本着对外来人员负责的态度,劳动部门人 据了解,投诉人盛某在当年7月18日伤愈出院后要求企业给予工伤待遇,去年8月4日盛某再次治疗后曾向企业提出赔偿,但企业不予答应。 劳动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企业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时,应从四个方面入手保护自身权益。首先,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其次,要保存受伤的证据,包括当时在场的目击者和物件等,便于劳动部门调查取证;其三,要求工伤赔偿的期限必须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如超出1年,将得不到法律保护;其四,在受伤初次治疗时,病历卡上的名字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符,避免给工伤认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温州晚报林伟民)(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