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现场:直击台湾“公投立法”大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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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6:15 新华网 | |
纷纷扰扰几个月的“公投法”立法大战,台湾朝野注重的目标是选票,“台独”势力隐藏的目标是“公投台独”,但民众在意的是民生、经济的发展。 11月27日,台湾当局“立法院”就所谓“公投法”立法进行了一整天的“泛蓝”、“泛绿”两大阵营对决,结果占“立法院”多数的“国亲联盟”在得到“无党籍联盟”“立委”的支持下,主导了“立法院”的表决,三读通过了所谓“公民投票法”。 这一法案的通过,即使没有明显的“公投台独”条文,但仍为台湾当局可操控“公投”的“台独议题”留下可乘之机。同时,民进党当局因对所通过的法案中的大多数条文不满,“行政院”在法案通过后马上表示,不排除对刚通过的“公投法”提出“复议”。按照台湾的立法程序,如果提出复议,法案将重新退回“立法院”审议,岛内的“公投法”立法程序就将再次回到原点。因此,这场“公投立法”大战仍未结束,公投话题仍持续在台湾政坛延烧。 “台独”视“公投”为“法理台独”步骤之一 所谓“公投立法”过去是“台独”分子企图推动的“法理台独”步骤之一,1990年“台独”势力就曾成立“公投促进会”,1991年民进党通过的“台独党纲”内容就是“以公投决定建立台湾共和国及制定新宪法”,1997年在李登辉主导、民进党配合的“修宪”过程中,“公投入宪”也是陈水扁等民进党“台独”势力的口号之一,但一直未能得逞。去年8月陈水扁抛出“一边一国”论,同时声称要“认真考虑推动公投立法问题”;今年5月间,陈水扁又借非典疫情煽动“公投”,声称要就岛内的“第四核能电厂”是否修建、“立法院”的席次是否减少以及所谓“台湾加入世卫组织”等议题,合并于2004年3月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时举办“公投”;9月初,李登辉纠集岛内极端“台独”势力,在台北市大搞所谓“台湾正名”大游行,公开喊出“台独建国、正名”,李登辉还提出“2008年、2010年是台独建国好时机”的“台独时间表”,陈水扁则公开表示自己如果不是碍于身份也会带外孙去参加李登辉的“正名游行”;接着陈水扁进一步提出所谓“催生新宪法”的新“台独”主张,9月底民进党借所谓党庆举行了“全民公投、催生新宪”大游行;此后陈水扁又在10月间借赴巴拿马过境美国时抛出进一步的“公投制新宪”说,并声称将在2006年完成、2008年实施。陈水扁的“制宪时间表”和李登辉的“台独时间表”遥相呼应,一起为“台独”势力勾画出了“台独建国大饼”。 美国发出错误讯号纵容陈水扁 陈水扁当局的“台独”言行步步升级,引起海内外的高度关注。而对于陈水扁在他的任期已剩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不断推出“公投制宪”说和“制宪时间表”一事,也在台湾政坛和社会引起极大争议。 一方面,岛内政坛质疑陈水扁此说是“选举语言”,利用“公投”作为议题,满足“台独基本教义派”的“台独”梦想,争取“台独”势力对他连任的支持;同时也利用“公投”议题挑拨台湾民众的族群情绪,制造政治对立,打击国亲联盟,使岛内政治更加动荡不安。 另一方面,政坛上也质疑,“公投制宪”根本是以“法理台独”为目标,陈水扁当局却掩盖他的“台独”真实意图,以所谓“不涉及四不一没有承诺”来欺瞒海内外,企图瞒天过海,既吸引选民支持,又企图在推动“渐进台独”、“法理台独”上加快步伐。 但陈水扁面对各方质疑却仍在顾左右而言他,继续在各种不同的场合说不同的话,自己否定自己,左手打右手,“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在“台独”聚会和支持者聚会的自己人场合,就大谈“公投制宪”的“台独”内涵,在另一些公开场合则强调所谓“公投制宪是台湾民主深化”;在另一方面,他还频频派人到美国,包括他自己过境美国时,再三狡辩所谓“公投制宪”“不涉及四不一没有承诺”,企图以如此拙劣的骗术欺骗台湾选民和国际舆论。 美国虽然对陈水扁“公投制宪”的“台独”内涵深知肚明,却一如过去对李登辉的“台独”言行玩弄“两手策略”一样,一面不断表态“反对(或不支持)台独”,一面却对陈水扁过境美国和所谓接受美国一个机构颁发“人权奖”的公开活动大开绿灯,纵容陈水扁在美国大谈“公投制宪”,还公开声称美国接受陈水扁所谓“公投制宪不涉及四不一没有”的说法。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夏馨甚至公开否认美国总统布什说过“反对台独”,称布什总统只表示“不支持台独”,说布什总统是台湾的“守护神”等。 美国的言行形同给陈水扁及其“台独”势力“发出错误讯号”,陈水扁的“台独”言行因此更为嚣张,陈水扁一直低迷的选情也在岛内民调中有所回升。 “国亲联盟”变招逼扁“台独摊牌” 美国不仅向陈水扁发出“错误讯号”,实际上也“玩”了“国亲联盟”一把。 台湾社会一连几个月都陷在所谓“公投”、“制宪”的政治扰攘之中,作为欲与陈水扁竞争下届台湾地区领导人之位的“国亲联盟”,不甘心在此议题上被陈水扁和民进党占据主导而影响选情,又对陈水扁只喊“公投制宪”而向选民隐瞒其“台独”目标的不负责任做法感到愤慨。“国亲联盟”因而改变策略,决定改采支持“公投立法”和“公投修宪”来“逼陈水扁摊牌”、“逼陈水扁台独现形”。 “国亲联盟”分析认为,陈水扁口口声声要“公投制宪”,却又一再声称“不涉及四不一没有”,既不积极推动“公投立法”,又迟迟不提出所谓“新宪”的具体内容等,因此,“国亲联盟”研判,陈水扁忌惮内外压力,只想玩弄“公投牌”,挑动“台独民粹”,撩拨岛内的“省籍矛盾”,打击“国亲”,为此,国亲决定不再充当“公投制宪”的“防火墙”,要与民进党比胆量,以支持“公投立法”和“公投入宪”来逼陈水扁和民进党“台独摊牌”并自行对“台独”后果负起责任来。7月间“国亲联盟”表示支持“公投立法”,支持台湾民众可对岛内涉及民生、公共政策的议题进行公投,但主张“公投”应与“总统选举”脱钩,并限制行政当局不得主动提出“公投”。 但国亲联盟的主张仍被民进党嘲笑为“鸟笼公投”,朝野双方并为了“公投法”中要不要对“统独条款”设限而明争暗斗。在7月间“立法院”加开临时会审议“公投法”,最后因政党协商破裂而未能通过。本次“立法院”院会从9月间开议,是否将通过“公投法”一事再次引起各方注意。由于陈水扁的“台独”言论已升级到“公投制宪”,却仍在欺骗选民“不涉及四不一没有”、“只是民主深化”,“国亲联盟”的“逼陈水扁摊牌”策略也跟着升级。国民党主席连战于11月中旬提出“新宪十原则”,表明要推动“公投入宪”。“立法院”朝野政党并在11月26日相继宣示“一定要让公投法在27日审议通过”。台湾岛内的“公投”危机直线升高。 “公投立法”表决民进党陷入被动 27日的“公投法”审议从早上8时开始。此时,在“立法院”中的“公投法草案”共有4个版本,分别为民进党“立委”蔡同荣提出的“蔡同荣案”、“台独党”“台湾团结联盟”提出的“台联党团案”、“国亲联盟”提出的“国民党党团、亲民党党团案”、以及执政当局提出的“行政院/民进党党团案”。 经过“立委”发言、政党协商后,至下午16时表决前,又增加了各党派提出的修正案,包括有蔡同荣提出要“撤案”,民进党、“台联党”、“国亲联盟”、“无党籍联盟”各自提出的相关修正案。其中,蔡同荣的撤案要求深受瞩目,因为“蔡案”中的第二条包括有“公投”以“有效领土统治为范围”,“适用事项”包括所谓“国旗、国歌、国号、领土变更、国家主权等国家定位议题”这些明目张胆的“台独”内容。“蔡案”在这次表决前已得到100多名“立委”连署支持,但在即将付诸表决前,据说却受到民进党和执政当局的内部压力,要他“撤案”。 民进党不敢以蔡同荣的“台独公投法”为审议草案,而是会同“行政院”提出“行政院/民进党党团案”。其中在最受瞩目的第二条中提出“公投适用事项”包括“修宪及制宪议题”和“国家安全议题”同时订有所谓“防御性公投条款”的内容为:“当国家遭受外力威胁,致国家主权有改变之虞,总统得经行政院会之决议,就国家安全事项交付公投”。这两项说法的实质就是台湾当局可以据“公投法”发动“公投制新宪”,以及所谓在特定条件下台湾当局领导人可以主动发动“公投台独”。 有关“公投法”的其他争议还包括“提案权”、“成立要件”、“是否可合并总统选举办公投”等。鉴于各界的压力,直至表决前各政党对于自己的版本都表示“尚未确定”,他们都在随时窥视对方政党的“斗争策略”而作出调整,以便在“立法”过程中达到自己的目的并收到凝聚选票的效果。 为了以哪个版本作为协商表决的依据及要修正什么条款等,27日上午各政党进行了闭门讨论。在“立法院”外,“台独”社团纠集了近百人搭起看台,“台独”分子轮番上台大放厥词,还扬言要发动万人包围“立法院”,逼迫通过“对台独不设限的公投法”。 表决从27日下午16时开始,首先对是否允许蔡同荣撤回“蔡案”进行表决,结果被否决。接着对各个版本和修正提案进行逐条表决,至晚上23时30分才完成三读及相关修正动议的表决而通过“公投法”。由于“泛绿”阵营在“立法院”席次未过半,其全力动员之后也仅得96票的基本盘,因此,在总共涉及56条文、数十次的记名表决中,民进党的提案仅有一条得以过关,其余所有有争议的条文均按“国亲联盟”的提案通过。 可笑的是在首先表决“蔡同荣案”的第二条时,民进党人几乎全部投了弃权票,充分说明了民进党其实不敢面对“公投台独”所可能带来的危? 最后所通过的“公投法”中涉及“统独”议题的关键条文为第十五条,即民进党所谓的“防御性公投”。而草案涉及“统独”议题争议的第二条方面,共有“泛绿”、“泛蓝”两个阵营提出的6个版本,经过表决否决了包括“蔡案”、“台联党案”等“泛绿”多个版本中所提的涉及“台独公投”及“制宪公投”内容的条文,而通过了“国亲联盟”提出的涉及“修宪公投”、设立“公投审议委员会”内容的条文。此外,通过的“公投法”也否决了“行政院”举办“咨询性公投”的权力,否决了行政当局单方面提案办公投的权力;同时,虽然规定“公投”可以同台湾领导人选举“同步举行”,但“公投事项的认定”则须由“行政院”成立“公投审议委员会”来审议。换句话说,如果陈水扁民进党当局想要在2004年3月选举时合并举办公投,则要先设立“公投审委会”,审议“公投事项”,在实施时间上根本来不及。民进党的大败令其气急败坏,在最后表决“国亲联盟”提出的一些条文的修正文字案时,集体退场表示“抗议”,但已无济于事。 “台独”无胆只因不得人心 对于所谓“防御性公投”条文的通过,“国亲联盟”在“立法院”的发言人表示,“国亲联盟”认为所谓“防御性公投”是“多此一举”,如果真的遭遇战争,再要进行“统独公投”时间上根本来不及,民进党只是一再利用这个假说来做宣传,骗取选票,所以“国亲联盟”对此条文开放国亲“立委”投票。这一条文的通过,可以把如何判定台湾是否面临战争威胁的权力和应对方式交给台湾当局领导人,那么领导人就必须对台湾的安全负全责,作出整体考量,而不能再乱说话,推卸责任。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在“公投法”通过后痛批通过的法案是“鸟笼公投法”、“剥夺了台湾人民决定台湾前途的权力”且根本无法实施。当局“行政院”也立即表态不排除对刚通过的“公投法”提出“复议”。根据台湾的立法程序,通过的法案一经提出复议将重新退回“立法院”审议,如此一来,台湾所谓的“公投立法”程序将再次回到法案审议原点。什么时候再审议?在场台湾媒体记者分析说:那就得“选后再说”了。 民进党“立委”沈富雄曾说民进党对“台独”的态度是“想独而不敢独”,拿这句话来检视民进党27日的表现,倒也算是一语中的。事实说明,包括广大台湾同胞在内的海内外中国人强烈反对“台独”、要求祖国统一的意愿是制约“台独”势力铤而走险的根本力量。 纷纷扰扰几个月的“公投法”立法大战,台湾朝野注重的目标是选票,“台独”势力隐藏的目标是“公投台独”,但民众在意的是民生、经济的发展。一场“公投法”大战暴露了“台独”政客的真面目,也充分说明“台独”不得人心。 27日24时记者结束一天在台“立法院”的守候采访,走出“立法院”大门时,那些同样守候一天的“台独”社团组织来的“台独”支持者已散得“只剩小猫两三只了”。 坐上计程车,司机问记者“公投法”通过了没有,听说通过了他却叹气说:“通过又有什么用?!又不能公投把蔡家(指台湾一富商)的钱分给大家用!有钱人有那么多钱花都花不完,没钱的人连孩子上学都有困难……”(记者范丽青陈键兴)(来源:了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