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加强审理涉农案件 打击制裁坑农害农行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21: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2日向全国法院发出的一个通知要求,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坚持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完整统一,保障和稳定党的农村政策,依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依法及时审理涉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制止随意提高土地承包费和收回土地高价发包等行为,保障国家土地政策的连续性。要审理好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出发,依法制裁随意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审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充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