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拖欠快立快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1:49 石狮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最高人民法院2日向全国法院发出的一个通知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重视。在这个通知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拖欠官司要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提出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为确保这些措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的审判,制裁职业中介机构欺诈行为和用工单位拖欠工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用工制度的完善,维护劳动市场的正常秩序,事关增加农民收入和维护城市稳定。 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要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纠纷,要及时受理,并在准确界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作出公正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职业中介机构存在欺诈或者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予以制裁。 | |